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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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总承包(未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巴东县城江北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巴东县城江北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安大厦至焦家湾片区)(****-********-*********)作如下更正: 1.删除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附件1:承诺书格式”、“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和“附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内容。 2.招标文件第*章3.6其它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目。” 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 ****年7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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