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新杭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荷花*区北门安居路**号 | |
项目名称 |
新杭镇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徐路(新*路南段)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高界路**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证书编号:皖************、皖交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巢湖市银屏镇*胜村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证书编号:皖************、皖交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机场路吉瑞泰盛国际生活广场C区**层3-****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证书编号:皖************、皖交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暄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皖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海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同意投标报价修正,根据招标文件***-(4)否决其投标。 5. 安徽石头记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纳入考勤的岗位人员为3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6. 安徽舜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联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纳入考勤的安全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7. 安徽联赢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G(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作无效标处理。 8. 安徽*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清标中发现其商务标报价汇总表中招标代理费未报价,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评标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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