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安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内容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1)(*)服务内容 3、应急保障服务”
▲(3)维保期内,每年接到采购人防台风、防爆雨**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指令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根据采购人需要派驻5名应急保障人员(人员应持有内河小型船舶适任证或内河小型船舶(冲锋舟)驾机员证、水上救生员、应急救援员证书等相关证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到达指挥部(南安防汛仓库)备勤,现场协助装运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进行检查调试、技能指导、操作使用。(投标人须对此项作出专项承诺,并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更改为:▲(3)维保期内,每年接到采购人防台风、防爆雨**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指令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根据采购人需要派驻5名应急保障人员(人员应持有内河小型船舶适任证或内河小型船舶(冲锋舟)驾机员证、水上救生员、应急救援员证书等相关证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到达指挥部(南安防汛仓库)备勤,现场协助装运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进行检查调试、技能指导、操作使用。(投标人须对此项作出专项承诺,并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楼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海星街***号东海大厦B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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