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简称“宁昌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其原材料装卸等工作正常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经营能力较好、经营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公司承接宁昌公司劳务服务,结合周边劳务市场调研情况,拟对宁昌公司劳务服务外包开展招标,现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承担宁昌公司各类成品、布卷装卸,各类原材料装卸,现场物资倒运、转存;厂房道路保洁、废品回收造粒、设备辅助操作、食堂服务等业务(具体作业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包件劳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劳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宁昌公司年方底袋袋筒装卸1*条,年装卸塑料粒子****吨,年装卸各类布卷****吨,废品回收造粒***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方式
采用现场投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议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达***元人民币<含>以上),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3.2 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装卸、人工搬运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4.本次招标劳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宁昌公司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市场调研报告对有意愿参与招标单位统*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于****年8月**日前发放到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年8月**日8时**分至****年8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宁昌公司财务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宁昌公司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前汇入宁昌公司帐户(投标投标单位保证金和交纳单位应保持*致,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账户信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标注“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缴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用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未中标)通知下发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收款人:************
开户行:中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
开户行:工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水泥厂厂区内
联系人:盛智勇 刘 伟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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