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鼎路修复提升项目 | ||
品目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京口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线上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仓1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京口区丁卯桥路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庄泉路1号********3幢***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鼎路修复提升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鼎路修复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至少*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的认定,按照苏建规字【****】1文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
公告之时起至****-**-**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登录****://******.****.***.**/****/*****点击供应商进入系统),“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数字证书”--**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仓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
3.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4.苏采云系统相关操作规范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部分“供应商须知-*、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京口区丁卯桥路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3幢***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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