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2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上海地铁防脱护轨产品注塑加工项目(项目编号:*****4-***);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上海地铁防脱护轨产品项目客户要求,巢铸公司机床分厂需按时完成总长1.***防脱护轨配套扣件的交货。因客户指定***************为注塑加工单位,经组织专家论证,同意采用单*来源方式委托***************对该产品进行注塑加工。
*、采购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按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皖中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条“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论证,为保证供货及时性,同意采用单*来源方式向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谈判采购。
*、拟定唯*供应商名称: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唯*供应商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专家论证意见:建议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公示期限:***4年7月11日至***4年7月1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次项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异议反馈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 *主任 电话:****-******** 电子邮箱:**********@**.***
纪委监察室 郭主任 电话:****-********
**************
***4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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