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年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寄宿托养项目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 *********(**)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年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寄宿托养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韶山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寄宿托养服务
(4)是否分包:否。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3.合同履行
(1)服务期限:****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不得少于**个月)。
(2)地点:韶山市
(3)方式:/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绩效评价。
(3)验收标准:合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6 月**日
甲 方:*********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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