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果屑箱、塑料垃圾桶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简阳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简阳市简城街道办*友路*段**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号6栋3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区果屑箱、塑料垃圾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中“第*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第3.3技术要求”参数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第*章3.3.技术要求中“标的名称:****塑料垃圾桶”中第(2)条参数为:规格:长****×宽*****×高*****(±****)。
2.现招标文件第*章3.3.技术要求中“标的名称:****塑料垃圾桶”中第(2)条参数更正为:长*****×宽*****×高*****(±****)。
3.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采购品目: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2.本项目备案号为:[********************[****]*****]。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说明:1)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后,产品安装到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电话:***-********。
名称:**********
地址:简阳市简城街道办*友路*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号6栋3层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川维锦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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