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侦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振宁路交叉口向西**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技侦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技侦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6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枪型摄像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删除第7条、第9条、第**条参数及要求。
2、关于“网络球形摄像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1)删除第8条、第**条参数及要求。
(2)原参数第3条修改为:“3.摄像机具有不少于1个****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1个*****接口。”
(3)原参数第4条修改为:“4.支持H.***、H.***视频编码格式,亮度等级不低于**级,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最低照度:≤0.*****(彩色)、≤0.******(黑白),分辨率不低于*********。”
经市场调研,有不少于3个品牌的产品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3、关于“半球摄像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删除第7条、第8条参数及要求。
4、关于“人脸抓拍摄像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1)删除第6条、第**条、第**条、第**条参数及要求。
(2)原参数第4条修改为:“4、内置补光灯。”
5、关于“网络硬盘摄像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1)该质疑项货物名称“网络硬盘摄像机”应该为“网络硬盘录像机”。
(2)删除第**条、第**条参数及要求。
(3)原参数第1条修改为:“1.具有不少于1个***、1个****视频输出接口;不少于2个**** ***/****/*****自适应以太网电口;不少于2个****.0接口,不少于1个****.0接口;不少于1个*****接口,不少于1个*****接口;不少于**路报警输入,不少于8路报警输出接口;具有不少于**个****接口。”
6、关于“人脸识别门禁*体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1)删除第**条参数及要求。
(2)原参数第9条修改为:“★9.设备应支持人脸活体检测功能”。
7、关于“室内显示屏(**.5)”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原参数第2条修改为“★2.***屏像素点间距≤2.***;像素密度:≥******点/㎡(合同签订后,在生产或验收环节内提供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原参数第7条修改为“★7.亮度均匀性≥**%,色度均匀性≤±0.*****、**之内;反光率≤2%(合同签订后,在生产或验收环节内提供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原参数第9条修改为“★9.产品具有过流、过压、欠压、短路等保护措施(合同签订后,在生产或验收环节内提供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经市场调研,有不少于3个品牌的产品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8、关于“高清视频拼接处理器”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原参数第8条修改为“★8.具备窗口叠加显示功能,可在同*区域叠加多个窗口并进行正常显示(合同签订后,在生产或验收环节内提供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原参数第9条修改为“★9.支持多画面显示漫游:多画面支持不低于7画面,画面位置任意:图层位置任意,画面可重复,多画面下每个画面均支持缩放(合同签订后,在生产或验收环节内提供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经市场调研,有不少于3个品牌的产品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9、关于“审讯主机”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市场调研,有不少于3个品牌的产品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资信分中“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标准修改为:
技术参数及要求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标识项的条款: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项得2分,共**项,共计**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可对响应情况进行逐*标注,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 | 0-**分 |
**、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资信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修改为:
人员配备 |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网络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险之*即可)。 | 0-3分 |
更正日期:****年7月**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振宁路交叉口向西**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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