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南湖第*小学运动场地人造草及塑胶跑道出新项目 | ||
品目 | 其他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南湖第*小学 | ||
行政区域 | 建邺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无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南湖第*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中山北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东路**号*单元***室 | ******元 |
货物类 |
名称:南京市南湖第*小学运动场地人造草及塑胶跑道出新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磋商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批 单价:******元/批 |
汤广明、崔举庆、张潮
统*采用费率法*费制(代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再分别计算),即以每个标段的清单控制价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以下项目(1%);**-****项目(0.**%);***-****项目(0.**%);不足****元按****元计取,由委托人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服务费金额约****.4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南湖第*小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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