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瓯江大桥、塔山大桥转盘绿地地下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期)
招标序号:青建招****第[**]号
招 标 人:*************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 | ********.** | ***日历天 | *** | 合格 |
********.** | ***日历天 | 蒋爱荣 | 合格 | |
********.** | ***日历天 | 方杭榆 | 合格 | |
浙江铸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邓剑华 | 合格 |
********.** | ***日历天 | 季梦瑶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
被否决的投标人: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须知前附表**.5第*条符合性审查第2点要求,该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区分正、副本 |
2 | ***********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要求,该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表**.2.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3.1暂列金额为*******.**元(不含税)”,与招标暂列金额不符。 |
3 | **************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要求,该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表**.2.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3.1暂列金额为*******.**元(不含税)”,与招标暂列金额不符;投标报价中【表**.2.2-**】投标报价费用表“暂估价为******元(不含税)”,与招标暂估价不符。 |
4 | ************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商务标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该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表**.2.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序号**(************挖沟槽土方)工程量为***.**,序号**(************回填方)工程量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符。 |
5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商务标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该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表**.2.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序号**(************截(凿)桩头)工程量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符。 | |
6 | ************* | 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商务标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该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表**.2.2-**】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序号**(************截(凿)桩头)工程量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符。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青田县公管办:****-*******。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