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省直戒毒系统警用服装装备购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坚、薛松、靳顺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号汉口****-1号写字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省直戒毒系统警用服装装备购置
3、首次公告日期:****-**-** **:**:**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
2、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为: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含相关资格补充通知文件)、《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转发[****]*** 号)(含相关资格补充通知文件)、《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传发[****]*** 号)(含相关资料补充通知文件)名单中的生产企业,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取消资格(被恢复资格的除外)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且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警用服饰采购标准。现更正为: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版》(含相关资格补充通知文件)(太阳镜除外)......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取消资格(被恢复资格的除外)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且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警用服饰采购标准。
3、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号汉口****-1号写字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坚、薛松、靳顺姬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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