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大道(龙大高速-楼环路)市政工程检测单位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辉大道(龙大高速—楼环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光辉大道(龙大高速-楼环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中心区,呈东西走向,西起龙大高速市政化改造地面道路,沿线向东与楼南*路、规划支路*、楼明路、木墩路、楼南*路及楼南*路相交,东至楼环路并连接光辉大道东段。道路全长***米,红线宽**米,为双向6车道的城市次干道。道路双侧布设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同时于道路北侧绿化带下布设长***米的*舱断面综合管廊道。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项目范围内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检测(沥青路面厚度及压实度、沥青路面总厚度、弯沉、平整度、车辙、抗滑、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人行道平整度、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线厚度及逆反射系数、标志立柱竖直度、标志牌净空、反光膜逆反射)。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 **:**至****-**-** **:**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 元 | |||||
7 | 结算方式: | 根据《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8号)计费文件的规定计取,并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高限价5.******元。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份***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政务邮箱*********@****.***.**。 |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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