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 ||
品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褚小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熏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南***米院子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7月**日上午9时**分; 2、本项目评标办法“技术参数响应”评分标准变更为:对投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招标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般及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项减 2 分;投标人*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注:带“★”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证明材料可提供第*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官网截图或厂家公开发行彩页,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和生产厂家鲜章并注明详细页码,否则视为相应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按上述评分规则予以扣分。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熏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南***米院子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褚小静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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