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号(场门口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7个水质自动站监测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 总计7个站点: 1、城南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2、大胜关水质自动监测站 3、中山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 4、上坊门桥水质自动监测站 5、远古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6、石头城水质自动监测站 7、滨江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 | 人民币***.7*元 |
合同履行期限:
**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室
方式:现场领购或网上报名(纸质招标文件***元/套,电子招标文件不收费)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与标务助理朱笑青联系并电邮至***@*****.***.**,须注明汇款底单、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来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我司能及时登记领购信息(我司将根据电邮内容发送招标文件发售稿)。
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
(2)开户行:**********
(3)账 号:*******************
4、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苏财购〔****〕**号》、《财库(****)***号》(节能环保)、《苏财购〔****〕**号》;
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同时提供经盖章的正本电子介质文件1份(*般应为***格式或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_****/*****.******;**********=********************************)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并递交。
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8、报名方式:
①现场领购: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审核通过后可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舜天集团C座
联 系 人:***(标务员)、朱笑青(标务助理)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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