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甪直镇第*批**个“*定*督”小区垃圾分类****年度收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页(*)人员、车辆要求中“2、本服务项目内的分类垃圾桶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更正为“2、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分类垃圾桶由成交单位负责提供(数量要求不低于***个,要求为****加厚塑料垃圾桶、带翻盖及和滚轮、颜色根据服务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须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
更正日期:
****-**-**(具体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补充通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单位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及其更正公告如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联系人:*** 潘莉莉 路丽丽 卢君悦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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