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东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 | 通过 | |
3 | *************** | 通过 | |
4 | 广州市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招标人名称:*****************
日 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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