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沟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年7月**日-***4年7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沟综合整治工程)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起点为徐淮路,终点至东沙河。 | ************ | 1、编制单位:*************** 2、编制主持人:葛书生 | *支沟(徐淮路-东沙河)段疏浚、护砌长度5.***;按照底宽***拓浚河道;两岸新建砼,石笼护岸及坡岸绿化;徐淮路南侧新建跌水*座。徐圩闸原址拆建,设计流量为***.***/s(**年*遇)。 | 1、废气:运营期无废气排放,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单位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废水: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扰动河底,造成局部水体悬浮物增加,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车辆和设备的冲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绿化用水等。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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