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城区垃圾桶撤桶并点及上门收集项目 | ||
品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如东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如东县掘港街道电大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大厦1幢东单元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区垃圾桶撤桶并点及上门收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7月8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1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县城区垃圾桶撤桶并点及上门收集项目
人员 费用 | 岗位 | 人数 | 小计(元/年/人) | 合计(元/年) | 备注 |
C证驾驶员 | ** | ||||
辅助工 | ** | ||||
垃圾收集员 | ** | ||||
车辆 费用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小计 (元/年/辆) | 合计 (元/年) | 备注 |
*桶电动垃圾 收集车 | ** | 按5年折旧摊销 | |||
*桶电瓶收集车 | 6 | 按3年折旧摊销 | |||
电动保洁车 | ** | 按3年折旧摊销 | |||
税费 | |||||
其他费用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垃圾清理、机械、人工、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切费用。
2.本报价非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为准。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现更正为: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县城区垃圾桶撤桶并点及上门收集项目
人员 费用 | 岗位 | 人数 | 小计(元/年/人) | 合计(元/年) | 备注 |
C证驾驶员 | ** | ||||
辅助工 | ** | ||||
垃圾收集员 | ** | ||||
车辆 费用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小计 (元/年/辆) | 合计 (元/年) | 备注 |
*桶电动垃圾 收集车 | ** | 按5年折旧摊销 | |||
*桶电瓶收集车 | 4 | 按3年折旧摊销 | |||
电动保洁车 | ** | 按3年折旧摊销 | |||
税费 | |||||
其他费用 | |||||
投标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垃圾清理、机械、人工、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切费用。
2.本报价非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为准。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电大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太阳鑫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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