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台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勘察设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杨纪华,陈丽芳,侯娟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台县北坝镇会仙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宇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台县恒昌路贵熙帝景C组团1号楼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号 | ***,***.**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省*台县科兴岩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川省*台县北坝镇北泉路***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工程设计服务 | *台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设计采购 | 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期设计变更及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服务工作 | 3.1 供应商必须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设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3.2 检查资料的完整、 合规性。在服务期内,提供的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出现重大漏项和误差时,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 | **天 | 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建设部、*川省建设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 |
合同包2(合同包*):
服务类(*川省*台县科兴岩土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工程勘探服务 | *台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勘察采购 | (1)配合采购人做好该工程项目后续施工招标工作; (2)配合采购人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3)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 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 **天 | 1、勘查工作内容 满足国家相关勘察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其他相关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杨纪华、陈丽芳(采购人代表)、侯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不足****元按****元计取。收款单位:*川宇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台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台县北坝镇会仙路中段
联系方式:****-*******
名称:*川宇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台县恒昌路贵熙帝景C组团1号楼2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宇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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