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魏县区域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初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魏县区域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魏县 2.1.3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魏祠公园四周安装5套40L/min人工增雨系统(该系统包含5台人工增雨主机及控制柜、15台旋转雾炮等),及3套35L/min超细清水雾系统(该系统包含3台超细清水雾主机、高压管道等);在民有湖公园四周安装6套40L/min人工增雨系统(该系统包含6台人工增雨主机及控制柜、9台旋转雾炮等),及8套35L/min超细清水雾系统(该系统包含8台超细清水雾主机、高压管道等)。拆除恢复便道2700平方米,拆除恢复草皮卷840平方米,拆除恢复绿化带800平方米。 2.1.3 计划工期:2个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个月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 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 分局,联系人:李继军,联系方式:0310-351918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华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增楠,联系方式:0310-5504242。(3)行业监督部门: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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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魏县魏都南大街****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滏瑞特B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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