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第*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第*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年高考综合改革项目补助资金*****元,县财政配套***.***元(宁财(教)指标〔****〕***号)。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地上*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²,建筑高度**.***、层高**、室内外高差0.***;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彭阳县第*中学院内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月**日**时**分至***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固原市彭阳县栖凤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楼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彭阳县第*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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