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年闽宁协作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座标准化厂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计量间及水、电外网等),总建筑面积****.**㎡,其中标准化厂房****.**㎡,计量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施工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4 年 ** 月 **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 年 ** 月 ** 日 **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层
邮 编:*****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4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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