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吨特种***树脂项目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拆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维化工公司5*吨/年特种***树脂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吨特种***树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年产5*吨特种***树脂项目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拟建5*吨特种***树脂项目规划用地的拆除工程,包括规划用地内原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设备设施地上部分的拆除施工 。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即:(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年以来有以下业绩:
①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或单项合同建(构)筑物拆除面积≥*****平方米);
②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5)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6)联合体牵头方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担任,并满足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方具备第3.1(1)(2)①(3)(4)(5)①(6)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第3.1(1)(2)②(3)(4)(5)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年以来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元或单项合同建(构)筑物拆除面积≥*****平方米)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年以来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元或单项合同建(构)筑物拆除面积≥*****平方米)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石油化工专业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年以来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元或单项合同建(构)筑物拆除面积≥*****平方米)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年7月6日 ** 时** 分。
(2)获取截止时间:****年7月**日 ** 时**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 ** 时**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1开标时间:****年7月**日 ** 时**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淮江路**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号锐创中心办公楼**层;
邮编:******;
联系人:**、聂玲;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招标办(设备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
****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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