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1+N”林业数据整合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林业厅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汪祖柱,潘玉婷,刘元生,吴健,殷成武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林业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要素大市场A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1+N”林业数据整合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1+N”林业数据整合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服务范围 | 国土绿化管理应用依托安徽省*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1、功能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个月 |
服务标准 | 中标人按照《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汪祖柱,潘玉婷,刘元生,吴健,殷成武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1+N”林业数据整合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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