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西营城街道董家村路面铺设工程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市*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西营城街道董家村路面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有效证明文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财务要求:近*年(****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年后新成立的法人需提供成立以来至****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年**月**日后新成立的法人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携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套前往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成*个***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号)*楼****开标室
*、开启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号)*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台区海伯尔大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
地 址:港南大路****号
电 话:****-********
5.政采贷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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