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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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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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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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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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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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渔船租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护渔船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护渔船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护渔船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护渔船租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年*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 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无
时间:****年7月5日至****年7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模块进入政采云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0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日9:**(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年7月**日9:**。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厅(*)[象山县象山港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切费用。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申领操作指南:*****://*******.******.**/#/**********/**************-*****/**************-*****?*******。完成**数字证书办理预计*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1)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拟在****年7月**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号商会大厦东座**楼),收件人:郑玲,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厅(*)[象山县象山港路***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号商会大厦东座**楼
联 系 人:宋琼妍 郑玲 郑芝 蒋萍萍
电话:****-******** ********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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