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分布式数实结合试验系统研究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含税*元) | ★进度要求 |
** | 分布式数实结合试验系统研究 | ***.** | (1)****.9,完成分布式数实结合试验环境总体架构研究; (2)****.6,完成分布式数实结合试验引擎开发;智能算法可编程驱动开发;*维态势展示数据接口开发; (3)****.**,完成分布式数实结合试验系统集成与验证。 |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控股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承诺未获得境外居留许可。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若未出具则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高校等无法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年(若未出具则提供****年)上级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财务报表等替代。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高校,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具备有效的国家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装备承制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拟采购的范围,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
4.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6.汇款账号如下:(汇款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7.1发售时间:****年7月5日起到 ****年7月**日止,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武汉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室(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家街交汇处)。
7.3发售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室(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家街交汇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4)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1份;同时电子版(****格式)发送邮箱(********@*******.***.**);
(5) 提供****年(若未出具则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高校等无法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年(若未出具则提供****年)上级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财务报表等替代,1份;
(6) 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高校,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份;
(7) 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份;
(8) 国家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装备承制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拟采购的范围,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1份;
(9)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1份。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
****年7月**日 9时**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3开标时间
****年7月**日 9时**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4投标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
9.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9.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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