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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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公路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西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派阳山林场)第*至第**标段施工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首次公告时间:****年6月**日 *、现对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西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派阳山林场)第*至第**标段施工招标第*标段中标公告标段名称做出如下澄清说明,不改变实质内容: 澄清说明项:标段名称原:第*标段,现澄清为:第*标段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年7月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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