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宝应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应县白田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布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人须知第4、投标费用: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苏招协【****】***号文件的标准*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现变更为:本次采购由采购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标准*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
3、重新上传设计图纸获取方式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章项目需求中的:建议尺寸大小等。
现变更为:详见设计图纸,误差不超过±**%。(此项详见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章项目需求中的: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验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乙方处罚合同价**%以外,乙方还需要承担甲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现变更为: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质量、环保等方面检测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行退货处理,除对乙方处罚合同价**%以外,乙方还需要承担甲方经济等所有损失。
6、删除工程量清单
更正日期:
****-**-**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宝应县白田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号3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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