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乌审旗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曹永娟,谷忠,王旭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乌审旗嘎鲁图镇南丁社区社会组织双孵化园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元 | **.** |
合同包1(****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社会救助服务 | ****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 乌审旗全域 | 1.对乌审旗全域所有新增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申请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对象、以及低保边缘户的家庭人口、生活、生产及财产状况等进行排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2.在合同期限内按时完成全旗社会救助在享服务对象的入户调查复核工作,保证调查内容客观公正,并对调查结论的真实性负全责。 3.完成调查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4.党的民生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 5.旗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服务对象家庭,每年核查*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服务对象家庭,每半年核查*次;发生重大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新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根据要求开展1-2次入户核查。临时救助家庭随时入户调查核查。 | ***,***.**** |
曹永娟、谷忠、王旭(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年度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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