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委托,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休宁县城东幼儿园房屋楼顶光伏企业场地招租。委托方承诺本次租赁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公告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网—产权交易栏予以发布(网址:****://****.*********.***.**/),具体内容如下:
*、 项目内容:
(*)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位置 | 建筑面积(㎡) | 租赁年限 |
标的* | 休宁县海阳镇新安路 | **** | 5年 |
备注:
1、各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2、本次交易标的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
(*)竞价底价:
标的编号 | 竞价底价(元) | 每轮加价幅度 |
标的* | ***** | ***元 |
备注:竞价底价为首次租赁5年的租金总价。
*、意向竞租方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交易,意向竞租方须单独报名,不接受联合报名。
(*)对意向竞租方注意事项及实施要求
1、本项目实施应满足住建绿色验收标准且成交人安装容量不可低于绿色建筑要求的最低安装容量。在光伏项目运行期间,因光伏原因造成第*方投诉,成交人自行协调解决,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项目成交人应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其工作人员(含聘请的第*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技术标准规范及业主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屋顶的现状和附着物,不破坏建筑物屋顶防水;由于项目成交人安装光伏发电站而导致的屋顶安全隐患,造成业主及第*方财产及人身损失的均由项目成交人承担责任
3、本项目投运期限为**年,自本项目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之日开始计算。协议屋顶租赁期限为**年,自协议屋顶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前述期限到期后,成交人有权延期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届满之日止。若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投运,成交人与屋顶产权方可协商解决项目运行或终止的情况。首年屋顶租金以成交人中标成交的租金单**为准,租金单价金额每5年进行*次调整,每次调整的幅度为在前5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上浮8%。屋顶租赁面积以实际占用屋面面积为准。
4、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方式,成交人每年向屋顶所有权方支付租金,首年支付租金的日期为光伏并网日期,之后每年在并网日期的相同月份进行租金支付。屋顶所有权方每月向成交人支付使用光伏电量电费(电费金额=使用光伏电量*度电单价),每度电的结算单价以实际供电局用电单价为准。
5、因光伏企业运营不善导致项目停业终止,需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发电设施。
6、项目成交人中标项目后,自行安排备案手续办理、进场施工安装。建设项目所需的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方案经业主审批确认后严格组织实施。
*、交易方式:
1、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租赁的交易方式,协议租赁**不得低于竞价底价;
2、若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竞租方的,采取网络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意向竞租方参与交易的流程:
第1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日**时止。
2、报名方式:
(*)特别注意(重要):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前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关于企业办理**证书和证书延期的*次性告知书》,**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工作日)。竞租人需持**数字证书才能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办理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4号窗口(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黄山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3层)),电话:****-******* ;
工作时间:周*至周*(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至**:** 下午1:**至5:**
(*)意向竞租方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网络电子竞价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
3、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件:
(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法人申请应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未授权他人办理本项目业务的无需提供)。
资料提交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料审核,请意向竞租方自行及时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关注审核情况。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第2步: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竞租方须于****年6月**日**时前向以下指定账户汇入足额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 | ||
户名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
标的编号 | 交易保证金(元) | 账号 |
标的* | **** | ************************* |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意向竞租方账户采取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系统审核需要识别户名和账号)。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分中心将在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查验交易保证金交纳情况,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第3步:参与网络电子竞价或协议租赁
(*)网络电子竞价:
本项目网络电子竞价平台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意向竞租方于自由竞价期开始前自行登录****://****.*********.***.**/→点击“竞价标的”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无需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分中心参与现场竞价,具体《网络电子竞价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若因自身原因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分中心提供竞价电脑的,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订竞价机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分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机位有限,订满为止,预定机位联系方式:****-*******
本次网络电子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期:****年6月**日**时开始(共2分钟时间)。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周期为**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承租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有人加价,则加价后立即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加价,当前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承租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特别提示:
1、上述时间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2、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组织集中竞价。因竞价期很短,建议意向竞租方提前准备好电脑设备,以免耽误出价。如意向竞租方在竞价期内已对某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该标的的出价变动和成交情况。
3、项目承租方须于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协议租赁:
1、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竞价开始前电话通知唯*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确定协议租赁时间。
2、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约定的协议租赁时间组织交易双方对项目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按本公告约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承租方后,项目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凭租赁合同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其他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项目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出现下列情形,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为项目承租方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为项目承租方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
3、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交易价款支付:
(*)成交价款支付:项目承租方须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付清租赁款,(租赁款不含税费,如项目承租方需要发票,该税费由项目承租方承担),并携同银行收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交易服务费支付:委托方及项目承租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黄山市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相关标准如下:
资产总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元以下 | ***元 | 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1*元—***元 | 5‰ | |
***元—***元 | 4.5‰ | |
***元—****元 | 4.2‰ | |
****元—****元 | 4‰ | |
****元—*****元 | 3.8‰ | |
*****元—*****元 | 2.8‰ |
*、其他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交易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委托方及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委托方与项目承租方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
3、项目报名期间若有相关答疑变更将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网—产权交易答疑变更栏发布,请意向竞租方保持关注,自行查看。
4、意向竞租方须妥善保管报名和竞价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意向竞租方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意向竞租方本人的行为,委托方及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意向竞租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而产生的*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6、网络电子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竞租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而产生的*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7、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附件协议为准。
9、特别提示:
(1)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日**时期间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意向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群*********,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附件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现场查看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海汇*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年6月6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