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视光中心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眼科视光中心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眼科视光中心合作项目
2.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0.***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0.***元。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个标段,视光中心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近视防控公益、学科建设、协助科室进行各项视光检查与康复训练以及软/硬性角膜接触镜和角膜塑形镜验配、框架眼镜验配、镜片加工制作与相关辅助产品的经营类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年(合同*年*签,每年到期后视合作情况续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满足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个内容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7月4日至****年7月**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至**:**,下午**:**至**:**止;
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度网盘(链接:*****://***.*****.***/s/***********************?***=**** 提取码:****)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报名费.***.**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3.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纸质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送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幢8楼。
邮箱地址:_具体详见招标文件。_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端或手机端的“腾讯会议”直播***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幢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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