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朱陈路**+***-**+***段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朱陈路**+***-**+***段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第*次) |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 | *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M大厦A座**楼 电话:****-*******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年7月2日9时**分 | ||
最高限价 | 大写:***********元*角*分 小写:*******.**元 | ||||
建设工期 | **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成交人 | ************ | ||||
成交价 | 大写:***********元整 小写:******.**元 | ||||
项目负责人 | 高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工程师职称证书 | |
编号 | ******************* | ||||
公示时间 | ****年7月3日-****年7月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安市裕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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