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 ******(**)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
①生物天敌投放:4-6月在韶山核心景区韶山乡韶山村、韶润村、杨林乡云源村、白翎村、清溪镇杨荣村完成天敌投放工作,计:成虫******头,卵卡******卡。
②飞机防治:****年5月份、7月份在杨林乡白翎村、杨林村、团田村、清溪镇杨荣村进行2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松褐天牛,累计约*****亩。
(4)是否分包:否。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þ分期付款:花绒寄甲货到后经**验收**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飞机防治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飞防的全部费用。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项目期限:****年4-6月份完成天敌投放工作。****年5月、7月完成无人机飞防工作。
(2)地点:韶山市
(3)方式:生物天敌投放、飞机防治。
(4)履约担保:/。
(5)保修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组织 。
(2)验收方式: 详见附件 。
(3)验收标准: 合格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 *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3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 ******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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