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年园林养护劳务外包项目包(1)合同协议书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年园林养护劳务外包项目包(1)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范围韶山市高新区(具体区域见招标文件)。内容包括除杂、修剪、防病治虫(白蚁防治除外)、施肥、抗旱、草皮修剪、刷白、松土、补植、卫生清理(白色垃圾、枯枝枯叶等)及行道树和造型树修枝等绿化养护工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þ分期付款:按承包总额月平均并结合月考核结果支付,绿化养护履行期间将由**负责对该绿化养护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项目期限:养护期限为*年,自****年6月1日起至****年5月**日止。
(2)地点:韶山市高新区
(3)方式:绿化养护劳务承包。
(4)履约担保:/。
(5)保修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详见附件。
(3)验收标准: 合格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 * 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5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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