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项目需求明细表:
包号-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分包预算 (*元) |
1-1 |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 4 | 台 | *** |
1-2 | 无创呼吸机 | 4 | 台 | |
1-3 | 有创呼吸机 | 1 | 台 | |
1-4 | 转运呼吸机 | 1 | 台 | |
2-1 | 中央监护系统 | 1 | 台 | *** |
2-2 | 转运监护仪 | 1 | 台 | |
3-1 | 可视喉镜 | 1 | 台 | *** |
3-2 | 支气管镜系统 | 1 | 台 | |
3-3 | 内镜存储柜 | 1 | 台 | |
4-1 | 移动**(车载**) | 1 | 台 | *** |
*、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 2024年07月10日
*、反馈渠道
(*)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形成***扫描件,优先通过军队采购网反馈。反馈时请在军队采购网信息反馈界面输入反馈材料中提出的全部具体意见建议,同步上传***扫描件(网页输入意见建议必须与***扫描件保持*致)。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服务热线值班电话,工作日8:**-**:**,**:**-**:**有人接听);***-********(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彩路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干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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