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聘教师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青羊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楷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路**号光华中心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聘教师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将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技术实力 | 1、供应商具有数据单例校验系统的得3分。 2、供应商具有人事档案加工管理系统的得3分。 3、供应商具有档案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的得3分。 4、供应商具有多标准数据检索分析系统的得3分。 注:提供相关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购买软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客观 |
”
更正为: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技术实力 | 1、供应商具有人事档案加工管理系统的得4分。2、供应商具有档案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的得4分。3、供应商具有档案数字化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得4分。注:提供类似或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购买软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客观 |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备案编号:********************[****]*****,采购品目:********* 档案管理服务。
2、监督部门: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地址:*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号。
名称:********************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楷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路**号光华中心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楷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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