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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贤恬苑、新贤润苑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贤恬苑、新贤润苑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以 余政〔****]**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 自筹解决,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新镇新贤恬苑、新贤润苑。
2.2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贤恬苑共有房屋** 幢,需改造外立面面积约*****平方米,新贤润苑共有房屋** 幢,需改造外立面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外墙立面进行腻子粉刷,真石漆喷涂等。
2.3招标范围:对新贤恬苑、新贤润苑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6个月。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元,其中工程费为****.***元。本次招标估算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2)+(3):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注:资格要求中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月**日或者****年**月**日(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均可)承担过房建类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失信惩戒”。
3.4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
(1)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2)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承担过房建类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业绩或监理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④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号)的规定(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注:
如使用*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的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范围内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9时**分止。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年**月**日**:**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整。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可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号嘉报广场2号楼3楼***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代理人员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注: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及时与招标代理人员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3,客服电话:***-***-****、***-***-****);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帐号:具体以系统生成账号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号2幢***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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