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用电户: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条: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得少于**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恢复的按照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条规定:用户连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截止****年6月**日我局清理出长期不用电及暂停、非永久性减容超期用户,请在****年7月**日前到我局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我局按《供电营业规则》第***条、第***条规定进行销户处理,届时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资产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
****年6月**日
(联系人:蒙美美***********,莫瑞新***********)
【附件1】定安供电函〔****〕**号 附件1:定安供电局关于长期不用电销户处理的公告-****-**-**.****.***扫*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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