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川省宏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梓潼街**号3楼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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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眉石化园区和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项目 | 1(项) | ¥***,***.** | ¥***,***.** | 1.服务内容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0〕161号)的要求,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深入分析成眉石化园区、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及南方家居产业园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成眉石化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2)明确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编制目的、依据、范围等; (3)编制园区现状概况,主要包括园区发展历程、区位及周边关系、自然条件等; (4)编制园区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主要包括规划发展、功能定位、周边自然环境、公用设施、总体布局等; (5)定性定量评价,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功能区总体布局、企业间安全关联性等; (6)安全风险汇总等内容。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熟悉《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2590-2019、《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办法》GB/T37243-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按照以上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合格的评价报告。供应商编制的《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能够获得行业专家及主管部门的认可。 (2)供应商须熟悉省应急主管部门关于省级园区申报的各项政策要求。 3.成果要求 为园区编制满足行业专家及主管部门认可的《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并协助园区管委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园区相关申报工作。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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