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关于开展****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对****年**月**日前,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式设立的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对照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和评分标准,经过学校自查、集中检查、综合评议,确定了全县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年检最终结果以市局抽检公布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实名向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 邮箱:********@***.***。
同时,请拟注销民办学校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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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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