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通用机场项目场址优化选址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晨静 ****-*******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方: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江苏安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联合体成员方: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包含“民航”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元整(¥: *******.**)。
服务周期要求:完成招标服务内容为止。
资格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 与评审有关的指标及其他要求 | 所附证明材料 |
江苏安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呼图壁通用机场选址立项咨询 | ********* | 资格业绩 | 合同协议书、关于场址的审查意见的批复文件 |
江苏安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木垒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 木垒县交通运输局 | 类似业绩 | 合同协议书、关于场址的审查意见的批复文件 |
江苏安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齐鲁航空城机场选址报告立项咨询 | 类似业绩 | 合同协议书、关于场址的审查意见的批复文件 | |
江苏安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天长市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 类似业绩 | 合同协议书、关于场址的审查意见的批复文件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 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青田县公管办:****-*******。
招标人(盖章):*************
代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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