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车辆段施工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表土剥离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元,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为**.****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公顷,林地面积1.****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公顷,沟渠0.****公顷,农村宅基地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公顷,河流水面0.****公顷,剥离土方量约*****立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龙山镇新联村、徐福村和田央村,地块北接徐福村、田央村耕地,东接田央村耕地,南接徐福村、田央村耕地,西接新联村耕地。
2.2招标范围: 表土开挖、运输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
2.3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龙山车辆段施工表土剥离项目
(*)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慈溪市*北大街***号*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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