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专项检测项目自动化监测设备(包括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经温州市交通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5 号文同意开始实施,采购金额约****元,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本次招标内容
***************目前开展3条高速公路专项检测,需对涉及高速公路工程专项项目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地表位移采用自动化监测,且实现信息化平台对接。主要包含深层水平位移(固定式测斜仪)、地下水位(埋入式水位传感器)、地表位移(****卫星定位),3条高速项目自动化监测所需设备及数量见招标文件第*章。
交货期: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招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分批次要求供货)。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采购金额为****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凡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类似监测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年6月**日,(上午9:**-**:**,下午**:**-**:**,节假日除外),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购领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或将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3日**时**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尚品商务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钉钉群直播实施不见面开标,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文件须在投标现场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桐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
联系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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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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