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为加强开发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每季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取全面诊断式检查,排查经济开发区所管辖区域内工贸、化工等企业,强化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危化品等企业的日常管理,突出开发区企业的重点装置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4.采购标的数量:1宗
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服务期限:1年。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8、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 | 是 | ****年**月 | 1. 温馨提示: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2. 预采购提醒: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模式,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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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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