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水利长效标设计测绘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封市省府西街**号
成交金额(费率):**.**%
*、评审专家名单:
祝仁堡、苏德敏、王昭彪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代理服务费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业绩:
(1)石林县大可河板桥街道办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2)开封市杞县小将河(曹寨至林庄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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