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教材征订、采购工作,确保教学用书质量,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校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全校师生使用教材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诚邀具有资质的教材经营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内容
****年秋季至****年秋季我校师生使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和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
教材分类如下:
1.公共类:大中专所有的公共类教材。
2.医学类:医学院专业教材(临床、护理、康复、检验等)。
3.教育类:教育学院专业教材(学前、小教等)。
4.理工综合类:理工与经管学院专业教材(汽车、建筑、计算机、畜牧兽医等)。
5.中职类:中职学院专业教材(护理、汽车、建筑、计算机等)。
*、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2.投标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原件副本及对应的复印件。
3.投标方需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4.投标方在*川省内具有*年以上高校教材供应业绩,无从事销售盗版教材不良记录,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5.原则上为本省的教材供应商。
*、招投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年6月7日**:**至6月**日**:**(北京时间)止。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邮箱地址:********@***.***。投标人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版代理或发行资格、主要教材供应业绩等扫描件,供资格预审使用。
2.资格预审及通知:****年6月**日**:**(北京时间)前,招标方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进行预审,符合资质条件的将由招标方电话通知。
3.开标时间:****年6月**日**:**(北京时间),地点:********行政楼***会议室。被通知的投标单位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证原件入场,应携带好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份、副本两份,密封、盖章),现场开标并参与谈判。逾期未到位作弃权处理。
*、服务要求
1.保证招标方委托采购的标段内教材,除不可抗力外,不论出版社、品种、数量都能***%响应,并根据招标方指定的到货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同时派*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上门负责教材入库、拆包清点、分类堆放、教材分发(学生教材以班级为单位,教师教学用书以*级学院(部)为单位)、教材清退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投标方须提供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经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由于新生入校人数变化较大、入校时间较长,投标方应无条件接收招标方的追、补教材订单,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将教材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折扣率*致。如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的应于5天内回告,同时提供有关证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学校将拒付其晚到教材款,如故意不作为,学校拒付其部分甚至全部教材款。
4.依据我校教师教学用书计划,免费提供本学年度教师用书,同时,免费为我校提供教材样本、最新出版信息、教材发行目录等。
5.投标方在供给教材后有义务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多订教材的退货,并承担所需费用。投标方如不接收退货的,招标方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方结算。
6.投标方须同意中标后,服务年限内每年免费为招标方捐赠****册以上纸质图书。
*、投标文件组成
以下资质材料组成投标文件,并依次装订成册。
1.投标函(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请附上投标委托函)。
2.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证件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4.投标***(投标教材均价折扣率、服务等项目)。
5.履行服务条款承诺。
6.企业概况,详细介绍教材征订、发放及库房管理模式。
7.代理各出版社目录及代理证书。
8.近*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服务反馈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付款方式
先到货后付款。结算教材款时,执行统*折扣报价,不对任何教材进行补差,并出具税务发票。付款时间:秋季教材款在次年春季教材到位前支付,春季教材款在当年秋季教材到位前支付。
*、违约处理
中标后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协议履行结束即无息退还保证金。中途违约、盗版教材进入学校,则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要求未按时交货,每日支付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同意结算方式和违约处理,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2.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法。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资质信誉、服务质量、服务增值等综合情况进行评标。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的,*经发现,无论中标与否,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材料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5)中标后未经我校许可转包项目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教材建设委员委会秘书处。
招标联系电话:****-*******
校纪委监督电话:****-*******
********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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