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里河拓跋鲜卑路两侧绿化带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鄂伦春自治旗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南**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阿里河拓跋鲜卑路两侧绿化带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审查供应商****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年内(至少*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年内(至少*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审查供应商****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年内(至少*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年内(至少*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项目;
3.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省道南**米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公安小区8号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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