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保创(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杨木加密改良木材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 | ***.*******元 |
标的类别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保创(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杨木加密改良木材(板材)*宗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CQJY-BS-2024-0001
*、项目名称:保创(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杨木加密改良木材(板材)*宗
*、标的资产内容:
序号 | 拍卖标的 | 规格(**) | 数量 (立方)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
平均厚度 | 平均宽度 | ||||||
1 | 指接板 | 2.5 | 5 | **.7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2 | 小叶樱桃板(仿) | 1.6 | ** | ***.**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3 | 小叶樱桃板(仿) | 3 | ** | **.**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4 | 小叶樱桃板(仿) | 5 | ** | 7.**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5 | 小叶樱桃板(仿) | 2.2 | ** | 3.**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6 | 小叶樱桃板(仿) | 4.5 | ** | ***.**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7 | 黑胡桃板(仿) | 2.6 | ** | **.** | ******.** | ****** | 杨木加密改良板 |
*、意向受让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6月7日至****年6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保创(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杨木加密改良木材(板材)*宗第*次挂牌(竞价)出让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6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年6月7日-6月**日
展示地点: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仓库
联系方式:****-******* ***
****-******* *********** 丛先生
*、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6月**日上午9:**开始(竞价时间每个标的**分钟),按顺序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为准。
*、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官网/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切内容,并自愿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受让或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风险。
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标的资产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同额)。受让方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交易费用及清运保证金的,取消受让方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本文件所示的标的概况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质量和数量)为准,标的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疑义均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交接时的数量及质量与本文件所示的数量及质量不一致的,不影响挂牌(竞价)成交价。
4、受让方须按照出让方要求将标的资产在7日内清运完毕并恢复场地原貌。标的清运完毕且经出让方验收合格后,清运保证金方可无息退还;逾期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将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清运保证金。
5、受让方清运标的时的费用自理,应保证清运过程的安全,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纠纷等均须自负,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出让方和代理机构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意向受让方应斟酌报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号
**************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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